lawpalyer logo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軍官、士官之優存契約期滿後未續存者,其儲存之金額應改按一般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自期滿日起二年內補辦續存手續者,溯自期滿日改按優存利率計息。 二、逾期滿日二年始補辦續存手續者,自完成續存手續之日起,按優存利率計息。 三、軍官、士官於優存契約期滿後,未及辦理續存手續即亡故者,其優存利息計至期滿日為止。
  2. 軍官、士官於優存契約期滿日前亡故者,自其亡故之次日起,終止優存契約。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