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軍用機場屬軍用塔台所轄軍民合用機場者,其補助設置噪音防制設施工作及噪音補償作業,由軍用機場管理單位與民用航空營運或管理機關(構)協調後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