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 9 條
快速跳轉
噪音防制及補償經費之用途如下: 一、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設置噪音防制設施所需之費用。 二、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學校、圖書館、托育機構,因設置噪音防制設施所增加之電費支出。 三、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於公園、社區活動中心及村里集會所設置相關居民健康維護設備或辦理噪音防制宣導活動之費用。 四、辦理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之噪音補償措施。 五、辦理噪音防制措施所需之航空噪音監測、防制、審查作業及技術等相關工作之費用。 六、辦理前五款經費撥發所需之行政作業費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第9條,噪音防制及補償經費可以用於以下用途: 1. 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設置噪音防制設施所需的費用。 2. 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學校、圖書館、托育機構因設置噪音防制設施所增加的電費支出。 3. 補助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在公園、社區活動中心及村里集會所設置相關居民健康維護設備或辦理噪音防制宣導活動的費用。 4. 辦理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內的噪音補償措施。 5. 辦理噪音防制措施所需的航空噪音監測、防制、審查作業及技術等相關工作的費用。 6. 辦理前五款經費撥發所需的行政作業費用。 根據噪音防制及補償經費使用辦法第9條所述,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可以用於上述各項用途。例如,可以用來補助軍用機場設置噪音防制設施所需的費用,或者是補助因設置噪音防制設施而增加的電費支出。同時,也可以用來支持政府機關在公園、社區活動中心和村里集會所設置居民健康維護設備,或進行噪音防制的宣導活動。此外,還可以用於執行噪音補償措施、航空噪音監測、防制、審查作業和相關技術等工作的費用。最後,也可以用來支付依據前述用途撥發經費所需的行政作業費用。根據相關法規資料,這些用途符合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的分配和使用條件。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