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禁制品條例 第 4 條(條件禁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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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條件禁制品之種類如下: 一、糧食、食品、飼料及非軍用被服。 二、供給前款物件之生產或製造機械及材料物品。
- 2.前項禁制品之適用範圍,由國防部隨時呈請行政院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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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戰時禁制品條例第4條,條件禁制品主要是指糧食、食品、飼料及非軍用被服以及供應這些物品的生產或製造機械和材料。條例中並未明確列舉出具體的禁制品種類,而是交由國防部隨時提請行政院核定並公布其適用範圍。 根據裁判書的內容,未提供與戰時禁制品條例第4條有關的具體範例資料。因此,對於戰時禁制品條例第4條的適用範圍和相關例子,我們無法提供具體的資訊。
立法沿革 1 版
(0440520 制定)
條件禁制品之種類如下: 一、糧食、食品、飼料及非軍用被服。 二、供給前款物件之生產或製造機械及材料物品。 前項禁制品之適用範圍,由國防部隨時呈請行政院核定公布。
- 非名詞
- 核定名詞
(0440520 制定)
條件禁制品之種類如下: 一、糧食、食品、飼料及非軍用被服。 二、供給前款物件之生產或製造機械及材料物品。 前項禁制品之適用範圍,由國防部隨時呈請行政院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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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