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醫局視需要納編人事、政戰等單位人員組成住院傷患督編小組,赴國軍醫院實施督編,並辦理健癒人員之出院及重新分配,以維戰力。
國軍衛生勤務規則第 38 條規定,國防部軍醫局可視需要組成住院傷患督編小組,赴國軍醫院實施督編工作,並負責處理健癒人員的出院和重新分配工作,以確保戰鬥力。 根據上述資料,我們沒有提到具體的參考資料或範例,所以我們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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