療養人員之軍人身分證管理,由軍醫院依部頒「陸海空軍軍人身分證管理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根據國軍衛生勤務規則第41條,療養人員的軍人身分證管理是由軍醫院根據部頒的「陸海空軍軍人身分證管理手冊」的相關規定來處理。這表示療養人員的身分證的核發和管理將依照該手冊所提供的程序和要求進行。例如,身分證的核發和使用規定、製作和發放程序,以及將來可能需要進行的更新和變更手續等等。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