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官兵、軍校學生、聘雇、文職人員及國防部特別規定之人員門 (急) 診、住院醫療處理,其作業規定另定之。
根據國軍衛生勤務規則第42條,國軍官兵、軍校學生、聘雇、文職人員以及國防部特別規定的人員,在急診或住院醫療時,其作業規定將另外制定。根據資料中的參考資料,我們可以得知這條法規的存在,但具體的規定和作業細節無法在提供的內容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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