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廢舊及不適用衛材裝備,應依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辦理。
根據提供的條文內容,國軍衛生勤務規則第60條明確指出,國軍廢舊及不適用衛材裝備的處理,應依照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進行。然而,這並沒有提供具體詳細的內容或範例來說明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的具體內容。因此,我無法提供更多相關的解釋或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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