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國軍陣(死)亡官兵遺骸安葬及遺物處理辦法第 28 條規定,該辦法自發布日開始實施。根據法源,該辦法確實是於發布後即可生效。這項條文的目的是為了明確規範國軍陣(死)亡官兵的遺骸安葬及遺物的處理方式。根據該辦法的規定,遺骸必須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安葬,而遺物的處理也需要遵循相應規定。因此,該條文的實施對於國軍陣(死)亡官兵的後事安排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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