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3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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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處理戰士授田憑據所需補償金及作業費預算由國防部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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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5條,處理戰士授田憑據所需的補償金和作業費預算由國防部編列。這意味著國防部負責為這些憑證提供必要的資金和預算。根據這項條文的規定,國防部必須確保有適當的預算來處理這些憑證,並確保補償金和作業費用的使用符合相關法令和規章的要求。 例如,如果有一個案例需要處理戰士授田憑證的補償金問題,國防部可以根據這項條文編列預算,以支付相應的補償金和作業費用。這確保了相關程序和資金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 第三條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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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