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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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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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第 1 條,該辦法是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所訂定的。由於沒有提供參考資料,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
- 第十六條第三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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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