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退除役官兵志願就學並合於就學資格者,應由教育主管機關訂定適當標準,予以輔導就學。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