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軍官力行生產合作社經營實施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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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退社除依法令規定辦理外,並應副知輔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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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退除役軍官力行生產合作社經營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社員退社除依法令規定辦理外,並應副知輔導會。根據這項規定,社員退社時,除了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外,還應該通知輔導會。這即意味着,在社員退社的過程中,輔導會具有一定的監督和指導職責。輔導會的具體角色可以在法律法規中找到更多的解釋和細節。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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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