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田場員交還之土地財產,在尚未另行安置新場員之前,得由農場暫行管理或委託代耕,其收益除代耕費用外,一律併農場年度決算辦理。
根據所提供的內容,目前無法找到關於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授田後年老暨離場場員土地財產處理辦法第 11 條的具體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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