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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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 二、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研究及志願服務計畫。 三、媒體文宣、社區服務及醫病關係案件之協調處理。 四、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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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第 24 條規定了社會工作室的掌理事項。根據此條規定,社會工作室主要負責以下事項: 一、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社會工作室將提供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和管理協助,並提供相關文康福利事項的支援。 二、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研究及志願服務計畫:社會工作室將進行病人個案和團體的輔導工作,同時參與相關研究活動,並協助執行志願服務計畫。 三、媒體文宣、社區服務及醫病關係案件之協調處理:社會工作室將參與媒體文宣工作,進行社區服務,並負責處理醫病關係案件的協調工作。 四、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社會工作室還將負責處理其他與社會工作相關的事項。 以上是根據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第 24 條的規定進行的解釋。該條規定了社會工作室的職責範圍和業務項目,並在每項內容中提供了參考資料來支持該解釋。
- 調處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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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