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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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企管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務企劃及醫院評鑑專案。 二、健保與各類醫療費用之作業及管理。 三、掛號、住院、收費業務及欠款管理。 四、病歷管理、疾病分類及癌症登記。 五、醫院經營績效管理及獎金制度。 六、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 七、其他有關醫務行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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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辦事細則第21條,醫務企管室負責以下事項: 1. 醫務企劃及醫院評鑑專案。 2. 健保與各類醫療費用之作業及管理。 3. 掛號、住院、收費業務及欠款管理。 4. 病歷管理、疾病分類及癌症登記。 5. 醫院經營績效管理及獎金制度。 6. 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 7. 其他相關醫務行政事項。 參考資料: -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官方網站 -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辦事細則》最新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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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