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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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 二、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研究及志願服務計畫。 三、媒體文宣、社區服務及醫病關係案件之協調處理。 四、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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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第23條,社會工作室的掌理事項如下: 一、榮民病人輔導教育、生活指導管理及文康福利:社會工作室負責協助榮民病人的輔導教育,包括提供生活指導、管理照顧,以及提供相關的文康福利活動。 二、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研究及志願服務計畫:社會工作室負責進行個案和團體輔導,研究相關的社會工作議題,並制定志願服務計劃。 三、媒體文宣、社區服務及醫病關係案件之協調處理:社會工作室參與媒體文宣事務,協助進行社區服務,並處理與醫病關係相關的案件。 四、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社會工作室負責處理其他與社會工作相關的事項。 參考資料: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
- 調處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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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