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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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院設下列部、科、室: 一、內科部,分六科辦事。 二、外科部,分五科辦事。 三、護理部。 四、婦產科。 五、小兒科。 六、精神科。 七、放射線科。 八、眼科。 九、耳鼻喉科。 十、牙科。 十一、病理檢驗科。 十二、復健科。 十三、急診醫學科。 十四、皮膚科。 十五、加護醫學科。 十六、傳統醫學科。 十七、藥劑科。 十八、營養科。 十九、醫務企管室。 二十、社會工作室。 二十一、職業安全衛生室。 二十二、秘書室。 二十三、人事室。 二十四、政風室。 二十五、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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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的辦事細則第3條列出了該分院的各個部門、科室,共有25個。其中包括內科部、外科部、護理部、婦產科、小兒科、精神科、放射線科、眼科、耳鼻喉科、牙科、病理檢驗科、復健科、急診醫學科、皮膚科、加護醫學科、傳統醫學科、藥劑科、營養科、醫務企管室、社會工作室、職業安全衛生室、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和主計室。 參考資料: 1.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網站 - http://www.vannt.mnd.gov.tw/ 2.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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