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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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高齡醫學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高齡醫學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高齡醫學之醫療及教學。 四、其他有關高齡醫學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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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第 12 條規定了高齡醫學科的掌理事項,包括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各種疾病的教學、研究及訓練、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的高齡醫學醫療及教學,以及其他與高齡醫學有關的醫療事項。根據臺灣行政院衛生署網站的資料,高齡醫學科是一個針對老年人的專科領域,旨在提供針對老年人的健康護理、疾病預防、診斷和治療等方面的服務。該科室通常會針對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身體狀況,提供個別化的治療方案和醫療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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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