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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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院手術麻醉、疼痛控制治療、危急處理、教學、研究及訓練。 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麻醉之醫療及教學。 三、其他有關麻醉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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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的辦事細則第15條是關於麻醉科的責任事項。根據該條,該科的職責包括: 1. 負責全院的手術麻醉、疼痛控制治療、危急處理、教學、研究和訓練。 2. 支援建立教學合作醫療院所的麻醉醫療和教學工作。 3. 負責其他相關的麻醉醫療事項。 根據這項規定,該醫院的麻醉科主要負責手術麻醉和疼痛控制治療等工作,並在教學和研究方面提供支援。此外,該科還負責執行其他相關的麻醉醫療事項。其中,麻醉科在支援建立教學合作醫療院所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確保這些院所的麻醉醫療和教學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參考資料: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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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