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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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外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外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外科之醫療及教學。 四、其他有關外科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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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第5條,外科部的掌理事項如下: 一、該部門負責處理外科病人的疾病檢查、診斷和治療工作。這包括了對外科病人進行必要的檢查,確診疾病的種類和程度,以及實施相應的治療措施。 二、該部門負責進行外科各種疾病的教學、研究和訓練。這包括了教授其他醫護人員有關外科疾病的知識和技能,進行相關的科學研究,以及提供相應的培訓機會。 三、該部門協助支援合作醫療院所的外科醫療和教學工作。這包括了提供技術和人力支持,協助其他醫療機構進行外科手術和訓練。 四、該部門還負責處理其他與外科醫療有關的事項。這可能包括了制定外科醫療政策和指南,管理相關的資源和設施,以及處理與外科病人相關的其他事務。 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第5條的內容,外科部主要負責外科病人的診療和教學工作,並支援協力醫療院所的相關工作。這個條文提供了對外科部管轄範圍的明確描述,確定了其工作的內容和職責。 參考資料:台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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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