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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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定書面,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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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第10條規定,本辦法所定的書面文件,可以使用電子文件來進行,符合電子簽章法的相關規定。這表示在特定非公務機關的資通安全管理作業中,可以使用電子文件作為書面文件的替代方式。關於這一點,可以參考「電子簽章法」的相關資料。
- 電子簽章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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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