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 17 條
工務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房屋建築工程規劃、修繕維護、景觀設計及管理。 二、各項水電空調消防設備工程規劃、管理及操作維修工作事項。 三、醫療儀器設備之審核與安裝、維修及醫療氣體工程規劃施工。 四、醫療衛生設備修護保養與廢污水管理、操作及改善。 五、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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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第 17 條規定工務室的職掌事項有: 一、負責房屋建築工程的規劃、修繕維護、景觀設計及管理工作。 二、負責各項水電空調消防設備工程的規劃、管理及操作維修的工作事項。 三、負責醫療儀器設備的審核與安裝、維修以及醫療氣體工程的規劃施工工作。 四、負責醫療衛生設備的修護保養、廢污水管理、操作及改善的工作事項。 五、負責其他相關的工務事項。 根據該規程第 17 條,工務室主要負責醫院的建築、設備及衛生設施的管理工作。工務室負責規劃、修繕維護醫院的房屋建築,包括景觀設計和管理。同時,他們也負責規劃和管理各種水電空調和消防設備工程,以及維修和保養這些設備。醫療儀器設備的審核、安裝和維修也是工務室的職責之一。此外,工務室還負責醫療衛生設備的修護保養、廢污水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相關改善工作。此外,他們還負責處理其他相關的工務事項。 參考資料: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第 17 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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