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 19 條

總務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出納業務、現金票據及各種憑證之保管。 二、事務管理、環境清潔維護、廢棄物清除、園藝景觀整理、交換機維護、停車場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駐衛警察管理、財產登記及內部勤務管理。 三、文書、印信、公文收發、打字、稽催、檔案管理及電子文件處理。 四、其他有關總務事項。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資訊,無法確定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第19條的內容或釋義。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