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研考業務實施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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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法院(以下稱本院及所屬法院)研考業務之處理,除依照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外,為增進工作效率,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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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研考業務實施要點第1條」規定了臺灣高等法院及其所屬法院在研究及考試業務方面的處理原則。根據該要點,進行研究及考試業務時,需遵守相關法令的規定,並且為了提升工作效率,特別制定了本要點。 這條法條的參考資料不在上述提供的文件內容中,因此無法進一步提供這條法條的相關釋義。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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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