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辦理「調」字及「他」字事件實施要點 第 2 條
快速跳轉
二、人民陳訴案件之調查及刑事補償事件疏失責任之審查分「調」字,所屬法院法律座談會結論之審查及有關法令事項之釋示分「律他」字。均設分案簿(格式如附件一、二),按繫屬之次序登記編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您所提及的「臺灣高等法院辦理『調』字及『他』字事件實施要點第 2 條」尚無法提供詳細資料或具體範例。
- 刑事補償名詞
- 法令名詞
- 繫屬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臺灣高等法院辦理「調」字及「他」字事件實施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