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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文書科打字室工作分配要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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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裁判組重新輪調時,原負責股已經終結尚未送交繕打之裁判(包括舊裁判經法官補充超過三十字以上或重打),由新輪辦人員繕打,舊裁判須訂正者,仍由原負責繕打人員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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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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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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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文書科打字室工作分配要點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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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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