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檔案管理實施要點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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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實施要點依據「司法院暨所屬法院文卷保存期限實施要點」、「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檔案管理要點」、「臺灣高笒法院及所屬法院調卷處理要點」及「高等以下各級法院暨檢察署檔案處理相關事務作業要點」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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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該實施要點第2條是根據司法院及所屬法院文卷保存期限實施要點、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檔案管理要點、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調卷處理要點及高等以下各級法院暨檢察署檔案處理相關事務作業要點所訂定的。根據這些要點的規定,該實施要點規範了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的檔案管理相關事項。在這些規定之下,法院需要遵守特定的文卷保存期限、進行檔案的調卷處理等相關事務。以最新資料為準,該實施要點的具體內容需要參考相關的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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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