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財務法庭辦事要點27

快速跳轉

本要點有關裁定、執行及送達規定,於未設財務法庭之法院準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本要點有關裁定、執行及送達規定,於未設財務法庭之法院準用之。根據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財務法庭辦事要點第27條,如果一個法院沒有設立財務法庭,則可以準用本要點中關於裁定、執行和送達的規定。

  • 送達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財務法庭辦事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財務法庭辦事要點第 27 條規定:「本要點有關裁定、執行及送達規定,於未設財務法庭之法院準用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財務法庭辦事要點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