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暨所屬機關維護優良司法風紀實施要點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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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本實施要點自下達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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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司法院暨所屬機關維護優良司法風紀實施要點》第22條,該實施要點自下達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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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