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務科(下簡稱本科)置科長 1 人,綜理本科一切事務並監督各股及考核所屬人員。下設庶務股、出納股、財產股及管理股。
根據最高法院書記廳事務科辦事注意事項第2條,事務科負責綜理本科的一切事務並監督各股及考核所屬人員。庶務股、出納股、財產股及管理股是事務科的下屬單位。具體的職責和工作內容可能需要參考相關法規、內規或指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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