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庶務股掌理財物之購置、發給、修繕,各種機電設備之管理監督,及同仁福利等事項。
最高法院書記廳事務科辦事注意事項第5條規定了庶務股所負責的事項,包括理財物之購置、發給、修繕,各種機電設備之管理監督,以及同仁福利等事項。根據此條款的規定,庶務股有負責處理法院的財物事務、設備管理監督,以及同仁的福利事項。具體的執行方式和相關範例需參考最高法院相關規章文件,如最高法院書記廳事務科相關文件,以瞭解詳細內容和具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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