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依司法院頒「司法院暨所屬法院文卷保存期限實施要點」第十七條暨本院處務規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最高法院案卷歸檔編號及保存期限實施要點第 1 條,根據司法院頒布的「司法院暨所屬法院文卷保存期限實施要點」第十七條以及最高法院內部的處務規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而成。這條要點的目的是確定最高法院案卷的編號和保存期限。具體的內容和範例需要參考以上提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和最高法院的相關案例資料,以瞭解具體的規定和實施細節。但是,上述提供的內容並沒有提及具體的法條內容以及相關範例,因此無法給出確切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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