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圖書資料管理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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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法院(以下簡稱本院)圖書資料係供本院同仁業務參考及進修研究之用,由資料科圖書室(以下簡稱圖書室)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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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最高法院圖書資料管理要點第1條規定,最高法院的圖書資料是供本院的同仁在業務參考和進修研究使用的。管理這些圖書資料的責任由資料科圖書室負責。 這條規定主要是關於最高法院對圖書資料的管理領域和責任的規範。根據這條法規,圖書資料科的圖書室負責管理最高法院的圖書資料,確保資料的運用和保存符合要求。 例如,最高法院的同仁在處理案件時需要參考相關的法律書籍或判例,他們可以向圖書室提出相關資料的需求,圖書室則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供他們使用。圖書室也負責保存和管理這些圖書資料,以確保它們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此外,圖書室也可能提供一些進修研究所需的資料,以促進最高法院同仁的專業發展和學術研究。 參考資料: 最高法院圖書資料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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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