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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訴訟費用收入處理要點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事務科出納股每日經收之訴訟費用,須於當日下班前登簿保管,如經收款額在新臺幣三萬元以上者,須經出納人員會同事務科長驗封後仍歸該員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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