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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第 1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一四、(指定期日變更之通知) 需有關機關派員會同前往鑑定勘驗者,如指定期日有變更時,書記官應儘早通知有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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