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證人、鑑定人之日旅費發給) 證人、鑑定人之日費、旅費,除其表明不欲領取者外,應於開庭完畢後主動發給。但證人若係被拘提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不得發給。
根據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120條,證人和鑑定人的日費和旅費應該在開庭完畢後主動發給,除非證人被拘提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否則不得發給。 參考資料: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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