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159

快速跳轉

一五九、(訊問證人筆錄) 訊問證人應將其陳述記載於準備程序筆錄、言詞辯論筆錄或勘驗筆錄,除行政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六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四條情形外,毋庸另紙製作訊問證人筆錄。訊問證人如與其他證人、當事人或特定旁聽人隔別行之者,應記明筆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159條,訊問證人的陳述應該被記錄在準備程序筆錄、言詞辯論筆錄或勘驗筆錄中。除非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43條之一或第176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04條的情況,不需要另外製作訊問證人的筆錄。如果訊問證人與其他證人、當事人或特定旁聽人是分開進行的,應該在筆錄中明確記載。

  • 訊問名詞
  • 證人名詞
  • 準備程序名詞
  • 言詞辯論名詞
  • 勘驗名詞
  • 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六條條文
  • 準用名詞
  • 第三百零四條條文
  • 當事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159 條規定:「一五九、(訊問證人筆錄) 訊問證人應將其陳述記載於準備程序筆錄、言詞辯論筆錄或勘驗筆錄,除行政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15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