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七、(歸檔前之檢查) 卷宗歸檔時,應就裁判正本是否均已合法送達當事人,是否尚有不應附入卷宗之其他文件,各次筆錄有無遺漏簽名及其他不備之處,卷證目錄及卷底進行期間表有無漏載,卷面所填保存期限是否合乎規定,以及卷宗之裝訂是否牢固等情形為最後之檢查。
根據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187 條,歸檔前的檢查項目包括: 1. 確認裁判正本是否已合法送達給當事人。 2. 檢查是否還有其他不應附入卷宗的文件。 3. 確認各次筆錄是否有漏簽名或其他不備之處。 4. 檢查卷證目錄及卷底進行期間表是否有漏載。 5. 確認卷面所填寫的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規定。 6. 檢查卷宗的裝訂是否牢固。 這些檢查項目旨在確保卷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遵守法定程序和規定。例如,確認裁判正本是否合法送達給當事人可以確保當事人能夠及時獲得裁判的內容,並有足夠的時間來採取後續行動。檢查保存期限的填寫則是為了確保卷宗的文件能夠依法適時保存並合理處理。 參考資料: 高等行政法院發布之法院辦理行政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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