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195

快速跳轉

一九五、(調卷之歸還(二)) 訴訟事件經高等行政訴訟庭廢棄原裁判移送或發交其他有審判權管轄權法院者,應將全案卷證送交受移送或發交之法院,並隨函檢附裁判正本五份(視需要調整);另以副本附送原審法院及送卷機關裁判正本乙份。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195條規定了當訴訟事件被高等行政訴訟庭廢棄並移送或發交給其他有審判權或管轄權的法院後,應將全案的卷證送交給受移送或發交的法院,並隨函附上五份裁判的正本(根據需要可以做出調整);同時也應附上一份原審法院和送卷機關的裁判正本的副本。 參考資料: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高等行政法院,2006年3月24日修正) 《適用律法》 (林建良著,元照出版公司,2015年1月5日出版)

  • 行政訴訟名詞
  • 裁判名詞
  • 審判權名詞
  • 管轄權名詞
  • 正本名詞
  • 原審法院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195 條規定:「一九五、(調卷之歸還(二)) 訴訟事件經高等行政訴訟庭廢棄原裁判移送或發交其他有審判權或管轄權法…」(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19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