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資訊系統連結作業查詢) 查詢訴訟關係人之戶政、役政、財產、所得、工商登記、車籍、票據信用、健保、入出境、外籍勞工動態等資料,應儘量利用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之各項資訊系統連結作業。
根據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37條,當辦理行政訴訟時,需要查詢訴訟關係人的戶政、役政、財產、所得、工商登記、車籍、票據信用、健保、入出境、外籍勞工動態等資料時,應儘量利用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的各項資訊系統連結作業。這意味著當書記官辦理相關業務時,應該使用司法院提供的資訊系統連結來進行相關資料的查詢工作。 參考資料: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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