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十七、(資訊系統連結作業查詢) 查詢訴訟關係人之戶政、役政、財產、所得、工商登記、車籍、票據信用、健保、入出境、外籍勞工動態等資料,應儘量利用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之各項資訊系統連結作業。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三十七、(資訊系統連結作業查詢) 查詢訴訟關係人之戶政、役政、財產、所得、工商登記、車籍、票據信用、健保、入出境、外籍勞工動態等資料,應儘量利用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之各項資訊系統連結作業。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