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57

快速跳轉

五十七、(公示送達之公告) 公示送達,應由行政法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之文書,而於行政法院之公告處黏貼公告,曉示應受送達人應隨時向其領取。但應送達者如係通知書,應將該通知書黏貼於公告處。 行政法院並應命將文書之繕本、影本或節本,公告於行政法院網站;行政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准為公示送達之裁定書及公示送達證書,應附入卷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57條,公示送達是指行政法院書記官應保管應受送達之文書,並在行政法院的公告處黏貼公告,通知應受送達人隨時前往領取。如果要送達的是通知書,則應將該通知書黏貼於公告處上。另外,行政法院應該將相關文件的複本、影本或節本登載於行政法院的網站上,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命令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上。准予公示送達的裁定書和公示送達證書,應該附在案卷中。 參考資料: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 公示送達名詞
  • 行政法名詞
  • 書記官名詞
  • 送達名詞
  • 應受送達人名詞
  • 通知書名詞
  • 節本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57 條規定:「五十七、(公示送達之公告) 公示送達,應由行政法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之文書,而於行政法院之公告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5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