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初步審查(十一)) 原審法院裁判正本所載當事人姓名如有錯誤者,僅在卷面記明並更正電腦檔案資料即可,毋庸退還更正。
根據提供的資料,我們無法找到與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92條相關的法規或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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