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初步審查(十四)) 其他不經裁判而終結之事件,例如對高等行政訴訟庭確定裁定向原審法院及高等行政訴訟庭聲請再審,原審法院裁定移送,高等行政訴訟庭已就其中一件為裁定,另一件他結者,準用前點之規定。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95條規定如下:「其他不經裁判而終結之事件,例如對高等行政訴訟庭確定裁定向原審法院及高等行政訴訟庭聲請再審,原審法院裁定移送,高等行政訴訟庭已就其中一件為裁定,另一件他結者,準用前點之規定。」 根據該條規定,這是針對某些不需要進行裁判程序而終結的案件,例如在向原審法院和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再審時,原審法院裁定將案件移送,而高等行政法院已經對其中一個案件做出了裁定,而另一個案件則以其他方式結束。在這種情況下,這條規定會根據前面的規定進行適用。 參考資料: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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