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 第 11 條
十一、法官對新收訴訟事件,應即逐件查點卷證,如有不符,迅即通知審查科查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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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11條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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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法官對新收訴訟事件,應即逐件查點卷證,如有不符,迅即通知審查科查明處理。
我不知道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11條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