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十七、法官兼書記官長每月受分事件之比例,為一般股法官每月受分各類事件種類件數之三分之一,餘數累計。
抱歉,我不知道「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 17 條」的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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