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9

快速跳轉

九、前點應由原裁判法官辦理之事件,如該法官因異動致本院現職辦案法官或升任庭長、審判長時,依下列順序分案: (一)由原裁判法官原配置庭之審判長該庭法官輪抽,但原裁判法官升任庭長、審判長時,則由其所屬庭法官輪抽。 (二)原裁判法官原配置庭之審判長,因離退或免兼審判長職務時,依參與該事件評議最多數之審判長、法官所屬庭法官輪抽;如各庭參與評議之審判長、法官同數者,則由各該庭法官共同輪抽。 前項事件為智慧財產權事件,審判長或法官非辦理該專庭(股)事務者,由辦理該事務之法官輪抽。 稅務事件之原裁判法官,經異動為非稅務專庭法官者,分由稅務專庭法官辦理,並用第一項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 9 條的具體內容。

  • 裁判名詞
  • 名詞
  • 智慧財產權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 9 條規定:「九、前點應由原裁判法官辦理之事件,如該法官因異動致非本院現職辦案法官或升任庭長、審判長時,依下列…」(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