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平均地權條例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 法院受理關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分割共有物或設定抵押權、地上權及地役權等事件,應注意其是否為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三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禁止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之土地。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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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法院受理關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分割共有物或設定抵押權、地上權及地役權等事件,應注意其是否為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三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禁止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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