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122 條
一百二十二、智慧財產刑事案件,對於多數被告為分別判決,或自訴及反訴分別裁判者,須各部分均得報結時,始報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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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122條規定,在智慧財產刑事案件中,如果有多個被告分別判決或自訴及反訴分別裁判的情況,必須等到各個部分都得到裁決之後,方可進行案件報結。 參考資料: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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