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1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百二十四、其他智慧財產刑事聲請、聲明、囑託或發回、發交更審案件,準用第一百十六點至第一百二十三點之規定,於全部得報結時始報結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